各單位可參照以下內容編寫典型操作票:
E.1典型操作票任務的提出
典型操作票的操作任務和任務順序由負責設備調度管理的調度部門提出,或者變電站與調度協商后由調度單位提出,但兩種方法提出的任務和任務順序均必須經調度部門技術負責人審定合格。
E.2典型操作票編寫
變電站應根據調度部門提供的操作任務和任務順序,由變電站的站長或站長指定的運行人員[正(主)值以上]編寫具體的操作步驟;必須結合站內一、二次設備實際情況,調度整定書要求、運行規程、調度規程、變電站現場運行注意事項、有關圖紙以及檢修、繼保校驗人員填寫的注意事項等有關要求內容進行,并對步驟正確性負責。
E.3典型操作票審核
E.3.1操作任務審核:典型操作票的任務和任務順序應由調度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E.3.2操作步驟審核:典型操作票編寫完成后,由站內全體運行人員自審合格并由各正(主)值、值長簽名,然后由站長、站技術負責人審核正確無誤簽名,審核人員對操作步驟的正確性負責。典型操作票一式二份再交運行部分管運行專職或運行主管審核簽名,運行專職或運行主管對典型操作票的原則正確性負責。典型操作票的審核工作一般應在編寫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
實行集控站或“子母站”模式變電站的典型操作票由集控站或“母站”負責,可參照上述條款執行。
E.4典型操作票批準
經上級運行專職或運行主管審核簽名后的典型操作票,由上級主管運行科長或主任工程師審定后,再由運行總工批準執行。自批準之日起,典型操作票有效。
E.5典型操作票的管理辦法:
E.5.1典型操作票應用鋼筆、圓珠筆填寫或電腦打印,票面應清楚整潔,字跡要端正、不準涂改,并一式兩份。
E.5.2典型操作票應有目錄、編號。同一任務有連續多張的操作票,在其操作票左下角寫上或打印“轉下頁”(最后一頁除外),同一任務有連續多張的典型操作票其編號方式為:“編號—序數號”(1,2,3,……)。
E.5.3經各級審核、批準的典型操作票(含任務及步驟)應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送存調度部門。另一份站內留存。
E.5.4站內典型操作票,應有站長、站技術負責人(或站長指定的值長)兩人負責,其責職是要始終保持站內典型操作票正確完好。如有設備變動應及時修正典型操作票并完成審核程序。
E.5.5現場設備情況如有變更時,應由變電站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時向調度提出修改相應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廢。經過與第1~4條相同的程序,上報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經審核、批準后執行,此項工作應在變動設備投運前完成。
E.5.6系統方式變動時應由變電站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時向調度提出修改相應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廢,經過與第1~4條相同的程序,上報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經審核、批準后執行,此項工作應新方式運行前完成。
E.5.7在新建、擴建的變電、線路設備正式投運前,應制訂典型操作票作為生產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啟動投產時的操作,就應使用已批準過的典型操作票,否則不具備投產操作的條件。
E.5.8典型操作票每年四月份定期進行一次全面審查修訂,由站長布置,站內各值長重新審查全部執行的典型操作票并簽名,然后站長及技術負責人審查正確后簽名。典型操作票重新審查后的站內各級審核人員簽名及上級分管運行專職審核簽名和日期應簽在典型操作票目錄相應欄內。
E.6典型操作票編寫規定
E.6.1典型操作票的編寫格式應符合網、省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
E.6.2編寫典型操作票時應結合站內一、二次設備實際情況,調度整定書要求、運行規程、調度規程、變電站現場運行注意事項、有關圖紙以及檢修、繼保校驗人員填寫的注意事項等有關要求內容進行。
E.6.3典型操作票必須使用“調度操作標準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設備名稱和編號),使用的設備雙重名稱必須經調度批準且與實際設備銘牌相符。
E.6.4凡在操作過程中,使用的操作任務名稱相同,其操作步驟必須一致。
E.6.5同一變電站中相同性質的回路,若其設備配置相同時可以相互套用,否則必須分別編寫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E.6.6旁路帶各線路(包括帶主變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須分別編寫。
E.6.7操作步驟內容與順序必須與操作任務的內容與順序相對應,操作步驟內容與順序不得顛倒或跳越。
E.6.8如操作任務或步驟有特殊要求應在典型操作票中詳細說明,或填寫注意事項,且被說明的步驟應打“*”號。
E.6.9《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明確規定以下內容應填入操作票:
E.6.9.1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
E.6.9.2檢查開關和刀閘的位置。
E.6.9.3用驗電器檢查應停電的導電部分是否確無電壓。
E.6.9.4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
E.6.9.5檢查負荷分配。
E.6.9.6裝拆接地線。
E.6.9.7合上或拉開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的保險器(熔絲、小開關)。
E.6.9.8切換保護回路(用上或停用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及改變其整定值)。
E.6.10為防止誤操作,下列項目在操作票中應作為單獨項目填寫檢查項目:
E.6.10.1開關、刀閘操作后應檢查其實際位置(拉開或合上位置)。
E.6.10.2合上、拉開接地刀閘后(或掛、拆接地線后)應填寫檢查其實際位置。
E.6.10.3回路改熱備用前,應檢查回路無接地線。
E.6.10.4在操作刀閘前應填寫“檢查×××開關在拉開位置”。
E.6.10.5冷備用改檢修時,在合接地刀閘(或掛接地線)前填寫檢查相關刀閘在拉開位置的項目。例如“檢查×××母線刀閘、線路刀閘、旁路刀閘在拉開位置”。
E.6.10.6當母線停電,在拉開母聯、分段開關時應填寫“檢查××母線上各回路的母線刀閘均在拉開位置”。
E.6.10.7在合上接地刀閘前,應填寫“在××××××××側驗明無電,對線路、變壓器側、電壓互感器、電容器等應驗明無電外,還應增加‘放電’內容”。
E.6.10.8保護用上前填寫必要的測試步驟或檢查出口繼電器不動作或裝置無異常信號。
E.6.11在下列情況應填寫抄錄三相電流。
E.6.11.1合上母聯開關后,應抄錄三相電流。
E.6.11.2合上分段開關后,應抄錄三相電流。(注:如是合環操作可以抄錄三相電流,空充母線時應抄錄三相電壓。)
E.6.11.3在拉開母聯、分段開關前后,應抄錄三相電流。
E.6.11.4旁路帶出線或主變,在合上旁路開關后,應抄錄三相電流。
E.6.11.5線路或主變由旁路帶改本線運行,在合上本線開關后,抄錄三相電流。
E.6.11.6解、合環操作時,抄錄有關回路的三相電流。
E.6.11.7主變投運時,抄錄主變各側開關三相電流(空充母線時,亦應抄三相電壓)。